關于開展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最新中標價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發布日期:2018-08-23】 點擊數:62044
各有關生產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國辦發〔2018〕20號)精神,根據省藥品集中采購制度改革專責工作小組會議相關要求,現就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最新中標價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藥品范圍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藥品方可進行最新中標價格申報:
(一)已報名參加我省第三方藥品電子平臺交易;
(二)已申請我省第三層次的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
二、申報時間
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5日
三、申報方式
請各有關生產企業按照附件格式要求進行填報,于8月25日17:00時前由被授權人持身份證原件將填寫好的申報表(需蓋公章)遞交至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四、其他事項
(一)如企業不提出申報的,將保留原入市價;
(二)通過一致性評價后沒有各省有效中標價的,請在申報表的表格中標省份一欄填“無”,在最新有效中標價格一欄填“無”;
(三)請各企業如實進行申報,如發現企業存在虛報、瞞報、錯報、漏報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將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處理;
(四)后續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可同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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